一、房地产托管租赁概述
托管公司依托房地产资源,整合租赁业务获取房屋。之后,公司与房东签订了固定租金的房屋托管租赁合同。
无论房子是否出租,公司都需要向房东支付租金。因此,事实上,在整个租赁和合租业务中,公司扮演着二房东的角色。
这些中介公司或个人操控房屋租赁市场的主要方式是进行房屋托管租赁,所谓房屋托管租赁就是房屋使用权的受托管理与租赁,指的是房屋所有权人以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房屋托管机构,由房屋托管机构代理租赁,并获得租金的房屋使用权代理法律行为。
具体经营方式是房屋所有人与中介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委托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中介公司可以转租房屋,委托中介公司转租,中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租金交付给房屋所有人,虽然房屋托管租赁可以大大减少房屋所有人出租的麻烦。
然而,由于现有从事房屋托管租赁的中介公司良莠不齐,一些托管公司没有采取正式的方式托管房屋。当他们不合格时,他们会直接从房东那里租房,然后转租给租户。由于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没有专门规范房屋托管租赁的法律、行政法规,一旦房屋托管租赁中介公司出现问题,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都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从而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房地产托管租赁的法律关系
在房屋托管租赁的法律行为中,有三方和两种合同法律关系。
三方是业主、房地产托管中介公司和承租人,两种法律关系是业主与房地产托管中介公司之间的房屋委托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和房地产托管中介公司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作为一家房地产托管公司,与业主和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因此,业主与承租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可以说,业主不知道他的房子最终租给了谁,承租人也不知道他租了谁的房子,这给了房地产托管中介公司经营的空间。
房地产托管公司可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提高价格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从从承租人处收取一定数额的中介费。更受欢迎的是,这种行为可以被称为伪装,房地产托管公司通过双方赚钱来盈利。
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制度来规范这种行为,房地产托管将加剧业主和承租人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
三、房屋托管租赁的法律风险
首先,对于租户,我们应该看到合同的主体,以防止托管公司利用合同条款的漏洞来逃避责任。如果合同主体明确表示房屋租赁公司为受托人,则表明业主承认房屋租赁公司的行为,承租人也知道出租人与中介之间的委托关系。
此时,与承租人相比,法律风险降低。如果合同主体和条款仅规定托管公司为承租人提供中介服务或主体,则与承租人和业主相比,法律风险将上升。
承租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目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
本法第六十一条仍不能确定租赁物的使用方法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因此,当合同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公司为客户时,出租人承认客户的法律行为。当托管公司逃跑时,出租人需要承担责任,不能要求承租人撤退,并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托管公司是业主的房屋管理人、租户和托管公司签订的合同** 如果房东和中介公司发生 ,托管公司需要赔偿** ,租户不能继续租房,承租人可以要求托管公司赔偿。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或者损失的,承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其次,从法律上讲,如果业主与托管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户此时将成为次承租人。由于行业规则不明确,有时不采用业主、托管公司和承租人的协议。此外,房屋托管行业经常出现各种操作不规范的现象,有时租户会成为次承租人。
根据《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 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五条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转租的,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确认转租合同无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的,人民 ** 应确定超出部分的协议无效。此时,作为第二承租人,托管公司已经逃跑,只能向托管公司要求赔偿。
那么,托管公司收取的租金可以要求不当得利吗?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向次承租人收取的租金不构成不当得利。
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出租人以租金为对价,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入,其收入已确定,不能再使用或收入。
至于承租人向次承租人收取的租金,只是其使用和收入的变形。无论收取多少,出租人的租金都不会受到损害。因此,承租人因转租而受益的,不能认为损害了出租人的利益。承租人收取的租金不符合不当得利的要求。
此时,托管公司逃跑导致出租人的法律风险上升。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因此,我们应该清楚地了解业主和托管公司的合同条款。托管公司作为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业主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
承租人逾期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要求终止与托管公司的合同。作为未经同意转租的次承租人,根据《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 案件司法解释>>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届满或者终止的,出租人要求承担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使用费的,人民 ** 支持。
四、房地产托管监管
一是明确行业准入门槛,明确准入条件,实施登记备案,从源头上规范住房托管行业秩序,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房地产托管行业签订合同。
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尽快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设立房屋托管章节,从法律法规层面规范。目前, 正在发生** 时,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对具体的法律规定,导致法律漏洞。当业主与承租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时,业主与承租人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第三,加强行政监督。目前,房地产托管中介机构问题的最大关键是政府监管不足。中介机构利用政府监管的空白区域进行文章,导致房屋托管租赁行业混乱。如果政府相关机构,特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职能部门能够承担这一监管职能,在认真审查和监督中介机构资质业务实施的基础上,房屋托管中介公司的非法经营空间将相应减少,业主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此外,它还可以适者生存,淘汰劣质托管公司。